根据《联办四川省优秀运动队工作意见》(川体发﹝2014﹞17号)文件,为了确实贯彻四川省体育局关于“共建省优秀运动队的实施办法”,四川体育职业学院体操运动管理中心主任邹凯、办公室副主任王青等5人来我校商谈共建省市体操项目相关事宜。
(邹主任、代校长、杨校长等人参观幼儿园)
双方在会议室协商了关于如果有效推进省市共建优秀运动队相关事宜,具体到训练场地、器材要求;训练管理、运动队学习、省优秀运动队技术支持等等方面。同时还进行了四川省体操协会、成都市体操协会交流学习。
(双方进行沟通、交流)
根据《联办四川省优秀运动队工作意见》(川体发﹝2014﹞17号)文件,为了确实贯彻四川省体育局关于“共建省优秀运动队的实施办法”,四川体育职业学院体操运动管理中心主任邹凯、办公室副主任王青等5人来我校商谈共建省市体操项目相关事宜。
(邹主任、代校长、杨校长等人参观幼儿园)
双方在会议室协商了关于如果有效推进省市共建优秀运动队相关事宜,具体到训练场地、器材要求;训练管理、运动队学习、省优秀运动队技术支持等等方面。同时还进行了四川省体操协会、成都市体操协会交流学习。
(双方进行沟通、交流)